我们奉晓政博士被选任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15
年10月12日
上午,贺州市司法局、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贺州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隆重举行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我们教师、博士奉晓政被选任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此次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经过层层推荐,并审查公示,最后由贺州市司法局确定选任人员。
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将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监督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案件的工作。

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

我们教师、博士奉晓政(前排右四)被选任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